close
虐待動物 最重關3年



【聯合晚報/記者邵冰如/台北報導】 2007.04.26 03:24 pm





貓狗等動物遭人類惡意虐待的案件,不時發生,

農委會和立委聯手推動修法,要修正現行動物保護法,

對於虐待動物造成嚴重傷害者,增加刑罰,

最重可能處以三年有期徒刑



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,

立委蕭美琴提出大幅翻修的的全新版本。

其中最大變動是針對虐待動物者處以重刑,

凡虐待動物致傷者應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罰金10萬元以下

致動物重傷或死亡者處一年以上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罰金30萬元以下



立委王幸男也提出另一版本修正案,

主張凡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的累犯,將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



農委會副主委胡富雄也公開宣布,

農委會贊成對虐待動物者提高罰則,

在現行動保法規定的行政罰金之外,增加刑罰。

農委會已提出農委會版的動保法修正案號到行政院,

對虐待動物情節重大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



即使
農委會和立委意見一致法務部今天卻公開表示反對

法務部參事郭吉男表示,

基於微罪不舉原則,虐待動物不應增加刑罰,

法務部認為法律以保護人民權益為優先,虐待動物沒有必要增加刑罰。

法務部的說法引發立委不滿,認為行政部門態度不一,

農委會和法務部承諾,一個月內整合出共識。




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御之龍 的頭像
    御之龍

    兔寶芝麻兄妹の~生活♡視界~

    御之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